信息编号: | 2616426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曲靖2016(CG)001:陆良县大莫古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4、交货地点:陆良县大莫古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6.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年检合格;6.3、供应商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商,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2008年以来应从事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且质量合格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6.4、供应商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国家级检测部门的“二噁英”监测报告、生活垃圾焚烧炉飞灰中二噁英检测报告、生活垃圾焚烧炉的质检报告;国家级检测部门的烟气检测报告,实际排放值低于国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设备在云南省有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6.5、供应商所投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6.6、生活焚烧炉进料口为侧面进料。6.7、供应商必须提供生活垃圾焚烧炉企业标准(GB18485—2014)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提供原件)。6.8、供应商所投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科技技术研发成果、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有3个及以上取得的自主发明专利6.9、供应商所投产品应获得具有7个以上的实用型发明专利;具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7.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国家级检测部门的“二噁英”监测报告、生活垃圾焚烧炉飞灰中二噁英检测报告、生活垃圾焚烧炉的质检报告;国家级检测部门的烟气检测报告,实际排放值低于国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设备在云南省有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单位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需原件);(5)《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9、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起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天恒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春光路住建局对面二楼)领取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投递投标文件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小开标室。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开标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小开标室。 12、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6年7月19日下午3:00。 1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不办邮寄,售后不退。 1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伍千元整)不收现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供该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司鲜章)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必须详细注明2016【CG】001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2016年7月18日前汇至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保证金缴款单据。(注:如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将拒绝接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监督电话:陆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监督电话:0874-6930139陆良县纪律监察监督电话:0874-6225561开户名: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陆良支行。银行帐号:530322010160000004965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恒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元刚联系电话:0874-6262983地址: 陆良县春光路住建局对面二楼 云南天恒皓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6月29日 |
报名期限: | 2016/6/29至 201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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