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一标、二标景观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一标、二标景观灯具采购项目经浦发改〔2015〕135号、〔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一标、二标沿线所有的庭院灯、线条灯、照树灯、侧壁灯、埋地灯、投光灯、草坪灯、水下灯、定制栏杆灯、有美阁景观灯等。包括灯具的供货、运输(运至招标人指定建设现场并负责卸货)、指导安装、保修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城区金狮湖建设现场。
2.3计划交货期: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开始供货并须配合施工进度)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并配合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2.5本工程预算金额约:2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景观灯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
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代理商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网上售标时间及网址
1)、网上售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至 2016年7月 25 日17时,逾期不再出售。
2)、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交易席位费5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7月26 日 8时30分前汇至下列帐户之一:
①开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196500010400126100000000246
②开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401367489614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 7月 26日9时 30分,地点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县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128号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68号云裳公寓1幢2楼
邮 编: 322200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0579- 89389691 电 话:13634108918
传 真: 传 真: 0571-8509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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