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就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G16-GK04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120L绿色会腐烂手动垃圾桶只50015具体详见第二章“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需求”。 2120L黑色不会腐烂手动垃圾桶只50015具体详见第二章“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需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专业生产制造商;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7-11至2016-07-1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8-01 15:00 七.投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八.开标时间:2016-08-01 15:00 九.开标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三楼开标室(三)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3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 金华银行浦江支行 银行账号:133302620000223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地(市)级(含)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浦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9375618 传真:0579-89375618 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8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4125728,15067054937 传真:0579-84119778 地址:浦江县大桥南路53号二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浦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传真:0579-84123011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