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建设路(宁边路--乌伊路)街景整治工程项目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6)525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绅誉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建设路(宁边路--乌伊路)街景整治工程项目(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昌吉市建设路街景整治工程(乌伊路—宁边路)石材采购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CJS2016070702100203004昌吉市建设路(宁边路--乌伊路)街景整治工程项目(石材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6 日9:30时至 2016 年 7月 20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号:CJ20160780 投标保证金金额:6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 7 月 16 日 9:30 — 2016年 7 月 21 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中国银行保证金专户: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6、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的领取: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 7 月 21 日9:30—2016年 7 月 25 日20:00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及图纸。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7月16日 09时30分到2016年07月20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绅誉商贸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1号 邮 编:831100邮 编: 联 系 人:滕善勇联 系 人:马瑞红 电 话:13899687978电 话:15299686120 传 真:传 真:0991-2316836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65785751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