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HTMFZFCG(2016GK) 006号 民丰县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HTMFZFCG(2016GK)006号
2、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采购
3、采购单位名称:包一: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包二: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人民政府、包三: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民丰县采购中心
5、项目预算:包一:230700元人民币,包二500000元人民币、包三:19800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QC”产品认证证书及环境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在和田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各供应商购买标书时提供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
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7日正常工作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8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8月22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民丰县工商局、质监局、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并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民丰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883010012010102477428
投标保证金:包一:4500元人民币、包二:10000元人民币、包三:1000元人民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名义足额汇入(存入)以上账号)
14、联系人:单国元 张涛 电话:0903-6750787 传真:0903-67507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