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龙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委托,就厢式货车、洒水车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LYCG2016GK015 项目名称:厢式货车、洒水车(重招) 二、 招标项目概况:分二个标段,总预算52万元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工期 第一标段 厢式货车 1 辆 16万元 7日历天 第二标段 洒水车 1 辆 36万元 7日历天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制造商不直接参与投标的,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3.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xztb.com/)免费下载。 由于本项目不需报名,因此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网址针对本项目的答疑、补充、修改等通知,供应商因自身疏忽而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实质响应或其他损失,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15:00 六、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横道) 七、 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15:00 八、 开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27室(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32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7200元 交付方式:电汇/网上银行(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备注栏请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户名):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或城北分社 银行账号:20100001340969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纳,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方无论以何种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均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开取保证金交纳收据,未出具综合科开具的交纳收据,其投标文件可不予接收。 十、 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8月15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对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控购管理科投诉。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0-7011687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龙游县财政局515室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570-7011240 地址:龙洲街道龙翔路12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0-7261771 传真:0570-7261771 地址: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龙游县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服务中心333室)。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