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不锈钢垃圾收集箱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8-04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不锈钢垃圾收集箱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JX160128C 二、项目概况: 磋商内容:不锈钢垃圾收集箱采购项目所涉及到的技术内容、与业主方现有配套的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设备的配套使用及交货期、培训及商务条款等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 1 不锈钢垃圾收集箱 (含可卸式垃圾车2辆) 50套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到业主制定地点 92.5万元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2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如果是代理商进行磋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8月1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发售地点: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大厦9楼A03)现场购买。 2、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 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九、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 余姚市丰山路188号。
十一、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递交时间:2016年8月15日11时00分前汇入下述账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不在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缴入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详见“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投标保证金收退及有关费用代收方法的通知”)。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号:94060155260000269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采购单位: 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李家南/0574-62823782/宁波市余姚市长安路22号
采购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杜工 联系电话:0574-83890892 18958278756(技术咨询) 传真:0574-838908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