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海县深甽镇龙宫村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G2016NH07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37.4万元 五、采购内容:垃圾桶(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1 垃圾桶 2210只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2 垃圾袋 10000封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 垃圾车 5辆 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理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6年8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 2、发售地点: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与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叶圆圆 联系电话:0574-65065310 传真:0574-65581635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组织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整。 1、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5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574-65581635)。 帐户名称: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 60010122000439753。 2、开标时须提供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转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8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深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会议将于2016年8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深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内)进行,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8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深甽镇龙宫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86788566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圆圆 联系电话:0574-65065310 传真:0574-65581635 地址: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8楼 邮编:3156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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