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5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垃圾转运车等) 二次招标公告
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禹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禹州市2015年南水北调干渠沿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备采购(垃圾转运车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人:禹州市环境保护局 2、 招标编号:YZCG-G2016151 3、项目需求:勾臂式垃圾转运车12辆,垃圾压缩转运车1辆,对接式垃圾转运车7辆(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总预算:252万元 5、投标条件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所投车辆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及品牌且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4)投标商需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小时均可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8、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11、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 集中采购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17房间
2016年8月19日
发布人: 公告发布时间:2016-08-19 11:3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9-08 0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