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东段、河阳路西延、花苑路、景观路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东段、河阳路西延、花苑路、景观路路灯照明工程,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东段、河阳路西延、花苑路、景观路路灯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东段、河阳路西延、花苑路、景观路路灯照明工程 2、招标编号:YXLY-2016-033号 3、政府采购编号:洛吉采代2016-07号 4、招标规模:预算资金(一标段:59.44万元、二标段:101万元、三标段:85.76万元 、四标段:12万元 )。 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7、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四标段含安装) 8、项目地址:洛阳市吉利区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洛阳市吉利区泰安路东段、河阳路西延、花苑路、景观路路灯照明工程,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灯杆采购 二标段:灯具采购 三标段:电缆采购 四标段:箱变采购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一、二、四标段的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商,三标段的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5、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7、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8、第三标段投标人需有电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实验报告并生产厂商应取得相应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9、投标四标段的企业还需具备10KV电力安装资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依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政采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007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8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900238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241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86546 邮 箱:yuxinluoyang@163.com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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