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45428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垃圾桶采购(QXCG2016H313)项目竞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垃圾桶采购(QXCG2016H313)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公告 一、 <!--[endif]-->项目编号:QXCG2016H313项目名称:垃圾桶采购<!--[if !supportLists]--> 二、 <!--[endif]-->项目内容:采购塑料垃圾桶一批 三、 <!--[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if !supportLists]--> 四、 <!--[endif]-->招标文件的发售:<!--[if !supportLists]-->1、 <!--[endif]-->发售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2、发售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6室。3、售价:每本人民币 25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册人员,要求提供本人2016年1月-2016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5)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if !supportLists]--> 五、 <!--[endif]-->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3时30分投标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8室开标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3时30分开标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8室<!--[if !supportLists]--> 六、 <!--[endif]-->采购代理机构资料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28号宜尚酒店8楼801-808室邮 编:530022联系人:钟 工电 话: 0771-6100969传 真: 0771-5672768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竹西路支行银行账号:4500 1604 2500 5070 0933<!--[if !supportLists]-->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 |
报名期限: | 2016-8-23至 2016-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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