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勐养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勐养镇项目进行邀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邀标编号:养交﹝2016﹞14号
2.项目名称:景洪市勐养镇街道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4.招标方式:公开邀请
5.项目资金:14.7万元
6.资金来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乡镇集镇管理经费、市发工局拨节能专项工作经费及镇政府筹集资金
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
8质量承诺: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工期承诺: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历天内。
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
交纳金额:¥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
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 款 人: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开 户 行: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勐宽分社
银行账号:8000016463882012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11.6参加本项投标前三年内各项建设项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7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2014年度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近六个月)任意2个月以上(含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近六个月)任意2个月以上(含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6)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副本)。
1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200元∕套,售后恕不退还。
14.购买邀标文件:
14.1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8时00分
14.2地点: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
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15时30分
16.递交文件地点:景洪市勐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公开邀标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18.开标地点:景洪市勐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联系电话:
招标人: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玉罕班
电话:14788041581
地址:景洪市勐养镇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0691-2157799、13708814168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山水林溪铺面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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