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垃圾桶项目采购,编号:JRZC-(2016)-(谈)字第(26)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垃圾桶(详见采购需求) 三、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 1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8-24至2016-8-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公休日除外) 地点: 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505第二开标室(石狮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在开标前,需提交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同时携带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拒绝其投标。 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 号:3211042301201000032375 六、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时间:2016年9月2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9月2日北京时间9:30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谈判地点: 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505第二开标室(石狮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已年检)、复印件留存;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自带U盘拷贝相关电子文档;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句容市人民政府崇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荷辰 电话:13913407256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韩磊 电话:0511—87322017 传 真:0511—87322005
2016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