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287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陕西 |
工程名称: |
陕西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外墙干挂石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11]08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外墙干挂石材采购项目三、采 购 内 容:汉川市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医疗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部大楼的外墙干挂石材采购项目 1、外墙干挂石材规格及数量: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规格:宽(973、942、980、1023)×高(1300、1400);规格:宽(918、950、987、990、1043)×高(1300、1400);规格:宽(800、900、975)×高(1300、1400);规格:宽(700、1200)×高(1300、1400);规格:宽(740、755)×高(1300、1400);备注:(1)门窗边框及压顶未作统计(具体规格数量由安装单位二次深化设计提供);(2)包含开槽、磨边、倒角、六面防水封闭、运输损耗等 2、石材要求: 2.1款式:天然花岗岩; 2.2颜色:浅色灰麻、厚度25mm;颜色符合业主拟定的基本要求(参照专业公司设计的外观效果图),可以走访现场,与业主方黄继明先生,联系电话:13707291702。 2.3样式:镜面普通型板材; 2.4室外石材(包括外墙干挂石材、门窗边框石材及压顶石材)要求达到国家无机非金属装饰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B类标准。石材均要求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国家标准GB/T18601-2001《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标准。 2.5档次:中等偏上; 2.6质保期 2 年、保修期 10 年。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件。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0万元及以上,出具石材加工商或经销商授权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无论是加工商还是经销商,均须提供投标材料的矿山法人对其投标本项目的供货承诺,同时提供该法人的开采许可证; 4、加工商取得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7、在国内设有固定营业场所、部件仓库,投标的材料有确定的矿产开采权(随时接受招标人的考察); 8、代应商从2008年7月至今有类似产品的单个项目2万平米以上已完工的公共建筑项目的销售业绩至少3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11、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保留追讨损失的权利。五、供应商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7月 19 日至7月 2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起 (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不接受邮购)。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7月 28 日9:30,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武汉市江岸区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F).逾期将不受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川市人民医院 地址:汉川市仙女山办事处人民大道西端、滨湖大道以东 联系人:黄继明 电话:13707291702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电 话:027-82655075 传 真:027-82655075 联 系 人:刘红侠 李勇 邮 编:430010 |
报名期限: | 2011/7/19至 201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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