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4856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广西 | ||||||||||||
工程名称: |
广西桂标公司 桉树专用肥采购(GBCW1608005C重)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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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梧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一批桉树专用肥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桉树专用肥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BCW1608005C重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四、采购预算价:¥67,5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1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①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品牌型号、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提供工商局最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④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报价人2016年6、7、8月中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或依法免缴社保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⑥报价人2016年6、7、8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
2.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封边,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符合装订、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递交的资料无效的,或未符合询价函其它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苍梧县广场二路17号),逾期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评审办法:
(1)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邀请函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扣除,按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报价签订:
①供应商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报价的(需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还需提供工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对其实际报价给于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将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
②供应商认定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需提供报价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还需提供工信部门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对联合体供应商的实际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将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
③供应商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该监狱企业产品实际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将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实际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为中型企业。
(3)评审时,应当将通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评审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当评审报价相同时,以实际报价低的优先排序;当实际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排序。
九、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1)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邀请函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4)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苍梧县林业局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联 系 人:黎先生 地 址:苍梧县广场二路17号 邮编:543100
电 话:13878425333 办公电话:0774-2685699 联 系 人:李小姐
3、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4-2686580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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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9/13至 2016/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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