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人行下穿通道出入口景观花箱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6/09/13 10:09:23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人行下穿通道出入口景观花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项目编号:ZHZDF-GK2016-B24 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人行下穿通道出入口景观花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DF-GK2016-B24)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人行下穿通道出入口景观花箱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城区,主要对梅华路、明珠路、九洲大道、人民路、柠溪路、凤凰路、景山路、紫荆路和迎宾南路共35座人行下穿通道进行摆花。本项目采购仿木色玻璃钢成品花箱(1000*600*300mm)3362套,和仿木色玻璃钢成品花箱(1000*300*300mm)1399套。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整(¥3,682,890.00元) 报价上限: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整(¥3,682,890.00元) 注:若单价或总价超出报价上限,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摆放及验收交付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 联系人:黄可绿 联系电话:0756-263571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吴贤发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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