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新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21-2016-324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新昌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项11498.640L分类垃圾桶约8.5万个,最高限价50元/个,240L垃圾桶约800组(每组4个),最高限价230元/个,总预算价 498.6 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民事责任和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相关机构(研究机构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以上的专业从事环卫保洁产品(塑料)制造厂家;(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9-19至2016-09-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新昌县鼓山东路150号(园管局对面) 3.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9 14:30 七.投标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 八.开标时间:2016-10-09 14:30 九.开标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40000.0 交付方式: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供应商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原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供应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d)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5- 86160896 传真:0575-86123216 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江滨东路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学锋 联系电话:0575-84129255 传真:0575-84120645 地址:绍兴县柯桥镇山阴路31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229232 传真:0575-86229227 地址:新昌大道东路668号,汽车东站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