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询价公告致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受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该单位的车载式垃圾斗、垃圾清运车进行询价采购,现通过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车载式垃圾斗、垃圾清运车(二次)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CZB2016-006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协助采购人办理保险、上牌完毕后交付使用)。1.4、验收: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1.5、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1.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1.8、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21万元1.9、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十七条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3)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4)针对本项目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5)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合同金额20万及以上政府采购(环卫设备)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的三个项目);(6)供应商在云南省内应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并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1.10、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1、请各投标人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镕诚集团勐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勐海县沿河路46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4)招标公告第1.9“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材料;1.11、报价文件的递交(1)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9月29日8时30分至9时止。 (2)评审地点: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茂公园泼水广场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12、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 1、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勐海县支行账 号:53050169723600000173收款人:云南镕诚集团勐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缴纳金额: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3、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7时30分前。1.13、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 ) 1.14、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勐海县勐海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759299838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13578129988地 址:云南镕诚集团勐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勐海县沿河路46号)1.15、采购内容: 序号产品(项目)名称备注 1车载式垃圾斗、垃圾清运车(拉臂式环卫三轮车)一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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