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或发传真报价。1、合格投标人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需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4)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将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发至以下QQ748610540邮箱或传真至0906-2123901.2、询价单编号: 阿地采购[2016]237-1号3、采购项目名称:扫路车,垃圾车4、采购单位名称: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口岸管理委员会5、采购机构名称: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6、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参数配置详见询价表。7、采购用途:交通工具8、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单 9、采购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9月20日—9月22日下午 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11、采购机构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行署新楼106室 12、联系人:艾力 肯杰别克 电 话:0906-212390113、该单位联系人方式:乌木尔江 13319062763 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