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8369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新疆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垃圾车、洒水车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HTXZFCG(2016XJ)060号 |
工程简介: |
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垃圾车、洒水车采购项目询价招标公告HTXZFCG(2016XJ)060号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垃圾车、洒水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HTXZFCG(2016XJ)060号 2、招标项目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垃圾车、洒水车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县英阿瓦提乡驻村工作组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1)设备名称:垃圾车、洒水车。(2)采购预算: 30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采购数量:垃圾车1台,洒水车1台(详见招标文件)(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5)交货地点:和田县。(6)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0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专项授权书;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制造生产并销售该货物的能力和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还须提供:(1)若投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三C认证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免征证明资料的有效期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3)投标人须在和田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在和田市区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备案,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第六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到和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应于2016年9月2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北京时间11时。 10、开标地点:和田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屯垦路39号和田县财政局四楼 13、联系人:崔联斌 柏杨 电 话:0903-2516994 传真:0903-2511987 |
报名期限: | 2016/9/20至 2016/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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