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TKFQXJ20160920008 项目名称:纬一路、星宇路灯杆、灯具采购询价 采 购 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2016年9月20日 纬一路、星宇路灯杆、灯具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NTKFQXJ20160920008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纬一路、星宇路灯杆、灯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灯具的原厂质量保证书及国家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样品灯具检测报告; 4、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三、货物采购需求: 1、交货期:中标后30天内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 2、质量保证期:两年(保修期的起始日为路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报价含货物制作费用、包装费、开具正规发票等一切费用及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供货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每种货物及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本次路灯投标价为到货价,中标单位将灯具灯杆运至现场后,由路灯施工单位负责卸货接收。 5、付款方式: 货送到工地后,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支付货款的70%,安装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20%,余款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每次付款均需通过开发区财政局审核通过。 四、主要技术参数(见附件) 五、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加盖公章),若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代理商投标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3)投标人ISO9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代理商投标只需提供生产商ISO9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灯具的质量保证书及国家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样品灯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备查)。 (5)样品:9m单臂150w: (1)灯具150w,灯杆(喷塑好的、最接近根部长度不少于一米的成品灯杆); (2)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供货的封样。 (样品于开标前送至开标现场(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位,未按时到位视为自动放弃样品展示处理) 2.3递交叁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2.4①所有投标单位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开户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514458227682)(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密封送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逾时则不予受理。 六、评审 (1)首先对各投标单位提供样品进行评审,样品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报价评审,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6650万元。 七、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同时提交中标价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招标人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如不履约,且在规定供货期内不通知招标人,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联系人:陈信杰联系电话:13862746326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 月 20 日 授权委托书 (询价采购项目)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项目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报价表 单位:元 一、纬一路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9m单臂150w | 套 | 25 | | | 2 | 9m单臂250w | 套 | 7 | | | 3 | 9m单臂双火2x400 | 套 | 3 | | | 合计 | | 二、星宇路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9m单臂150w | 套 | 23 | | | 2 | 9m单臂250w | 套 | 6 | | | 3 | 9m单臂2x400w | 套 | 2 | | | 4 | 15m中杆灯3*400 w | 套 | 2 | | | 合计 |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灯杆灯具采购的招标结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合同。 一、设备采购名称、技术指标、数量、金额 甲方因该项目需要,确定向乙方采购灯杆、灯具。具体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及金额详见附表1。 二、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2合同设备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安装及调试配合费、装卸费、仓储费等及相应的管理费、利润及各项规费、税金等。 2.3本合同数量按实际供货量,单价按投标时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三、付款方式 货送到工地后,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支付货款的70%,安装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20%,余款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每次付款均需通过开发区财政局审核通过。 四、设备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4.1乙方所提交的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且必须与提供给甲方确认的样品一致。 4.2质量等级:合格 4.3保修期: 2 年,保修期的起始日为路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设备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5.1本工程招标的施工工期包括星期六、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假期。 5.2本工程工期为:30天 。 承包商应安排好生产进度,充分考虑工期的紧迫性。对于上述的工作节点,若拖延,将处于5000元/天的违约金。 六、双方职责 6.1甲方职责 6.1.1甲方指派 为项目联系人,到现场负责灯具组装和亮灯工作的技 术指导; 6.1.3甲方自收到乙方初步验收及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组织相关验收。 6.1.4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合同款。 6.2 乙方职责 6.2.1乙方指派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约定货物工作的具体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6.2.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供货计划,按期交付货物。 6.2.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交通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货物的保护工作及相关费用;在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或丢失,乙方自行负责。 6.2.5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内需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施工方得指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2.6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生产的、全新的、质量合格的货物,并符合合同要求的技术规格约定。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的,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当现行的国家、行业、企业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以设定的最高标准为准。 6.2.7乙方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参数、数量等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在货物移交时提供货物符合规定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验合格证、质保书、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 6.2.8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经证明货物由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采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补救措施,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7.2乙方所交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因拒收或退货而致合同履行发生迟延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设备的质量认定产生争议时,以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直属机构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 八、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8.1非因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新的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8.2 因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时,有解除权一方的解除通知一经按本合同约定的受送达人及受送达地址发出,合同即行解除。 九、履约保证金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选人应按投标结果的5%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履行合同事宜。 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十二份,二正十副,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效力相同。 附件:技术规格书 投标报价文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技术要求 l 总则 1)本工程技术要求旨在说明本工程概况及发包人对本工程的综合要求,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严格遵守。 2)本工程技术要求优先于设计图纸,如两者有异议的,以工程技术要求为准。 2)本工程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合同所有工程。 3)承包人应把履行本工程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说明的所有费用计算在投标总价內。 l 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星宇路、纬一路-灯杆、灯具采购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详图及如下说明: l 项目名称:星宇路、纬一路路灯采购工程 l 工程范围:星宇路、纬一路主体工程实施范围。 2.3本次招标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路灯基础(不含基础)以上的所有设备材料,主要包括灯杆、灯具(灯头)、电器元件及光源三大部分,以套为单位。 具体包括灯杆(含灯杆底部连结盒)、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电容器、熔断器、配电板、从基础至灯具的连接电缆线、法兰底座等。LED灯含芯片等(具体见LED灯技术要求)。 注:箱变、路灯控制箱、电线电缆、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等已委托其他单位正在实施,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灯具组装和亮灯工作的技术指导;路灯基础详招标图纸,所采购的路灯必须无条件与路灯基础安装形式相匹配,上述等等所产生的费用请综合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2.4采购清单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备注 | 一、纬一路 | 1 | 9m单臂150w | 套 | 25 | | 2 | 9m单臂250w | 套 | 7 | | 3 | 9m单臂双火2x400 | 套 | 3 | | 二、星宇路 | 1 | 9m单臂150w | 套 | 23 | | 2 | 9m单臂250w | 套 | 6 | | 3 | 9m单臂2x400w | 套 | 2 | | 4 | 15m中杆灯3*400 w | 套 | 2 | |
2.5具体工程量为参考量,具体按原星宇路、纬一路主体工程范围路灯设计工程量为准。 l 工程质量要求 3.1质量等级:合格。 l 设备交货时间 4.1本工程招标的施工工期包括星期六、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假期。 4.2本工程工期为: 中标后30天。 l 所有工程务必在2016年 5 月底前完成,货到现场,准备安装,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有具体的赶工技术措施,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l 承包商应安排好生产进度,充分考虑工期的紧迫性。对于上述的工作节点,若拖延,将处于5000元/天的违约金。 l 各标段通用技术要求 5.1灯杆: 1)基本参数:灯杆、灯臂热镀锌后防腐喷塑处理,规格、尺寸和杆型见附图。灯杆供货商的设计及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5-90《高耸钢结构设计规范》及GB17-88《钢结构设计规范》。灯杆、灯臂、灯具及其整体应能抗40米/秒。 2)灯杆材质: l 采用Q235A优质钢板或ASTM A572低硅高强钢板,杆体壁厚需≥4mm,杆体壁厚由生产厂家自行计算设计,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杆体受力计算书,并提供所使用钢材的质保书; l 钢材的硅含量不高于0.04%,经大型折弯机一次折弯成型,直线度误差不超过0.05%。 3)焊接工艺:整个杆体应无任何一处开裂、漏焊、连续气孔、咬边等,焊缝光滑平整,无凹凸起伏,无任何焊接缺陷。 4)热镀锌工艺:应采用热浸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厚度≥65um符合GB/T13912-92标准,设计使用寿命应不低于30年,镀锌表面应光滑美观,颜色基本一致,锤击试验后不起皮、不剥落。供货时提供镀锌测试报告。 5)喷塑工艺: l 喷塑应采用优质户外纯聚脂塑粉,颜色详路灯特别参数说明及效果图; l 塑层质量稳定,不褪色,不脱落,附着力强,抗强烈的太阳紫外线,抗强紫外线,适应沿湖城市及重盐性区域,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喷塑厚度≥2密耳,符合ASTMD3359-83标准。 l 提供喷塑测试报告。 l 附着力强,刀片划痕(15×6㎜方格)不起皮、不脱落。 l 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基本一致。 6)电器门 l 电器门采用等离子切割,外加门框加强强度。 l 具备合理的操作空间,门内具有电器安装附件。 l 有专用紧固系统,具备良好的防盗性能,其固定螺栓采用非通用专制工具开启。 l 电器门应有较高的互换性,门内有合理的操作空间,提供3%的电器门备件。 l 在灯杆工作门内左下方可见处牢固地焊接一支开孔横条与灯杆一起进行热镀锌处理,用于连接电缆PE线。 7)灯杆法兰:要求采用Q235优质钢板(厚度≥20mm),法兰与杆体之间要求正反面满焊,焊接可靠,无焊接缺陷。 8)灯杆检修门:门孔应使用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线必须光洁、整齐、缝隙小(≤1mm),门上要有防盗锁及内焊式门铰链。 9)灯杆圆整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0)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质(不锈钢304)。 11)保护接地和避雷装置 l 在中杆灯应有避雷装置,避雷装置设计应符合GBJ64规范要求,避雷针应采用¢25热镀锌圆钢或¢40热镀锌钢管,壁厚不应小于2.75mm,避雷针的设置应确保灯盘的其保护范围之内 l 金属部件、插接式灯杆应有可靠的接地连续性,并具有低阻值,确保良好的电器接触。 12)灯杆质量标准及技术服务要求 l 提供协作厂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加盖协作单位公章,同时要求交货时,提供该批灯杆、灯臂(架)的热镀锌合格证。室外用纯聚酯热固性粉末合格证,灯杆、灯臂(架)、灯具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l 厂家具有数控设备。采用全数控工艺。 5.2灯具: 1)采用高压合金铸铝或新型环保材料外壳,涂装颜色满足各标段效果图要求;灯罩为高强度、高透明(透光率≥90%)、耐高温弧面钢化玻璃,防护等级为IP65。 2)灯具反光器为优质高纯氧化铝板,表面经氧化处理后镀膜,要求配光性能良好。 3)螺丝、螺母及相关紧固件要求采用不锈钢材料(不锈钢304)。 4)内部导线要求采用耐高温导线。灯头线采用BV-500V塑料铜锌线,采用BV-2.5平方毫米线。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塑料管保护。 5)要求采用中心触点伸缩式灯头,并带防松装置。 6)灯具选型必须满足道路宽度和图纸照度设计要求。 7)灯具由各厂家自行生产。 8)灯具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9)电器元件及光源: l 要求采用库柏、松下、飞利浦、索恩、GE名牌电器元件,单灯补偿后功率因素≧0.9。 l 要求采用库柏、松下、飞利浦、索恩、GE名牌变功率镇流器,镇流器线圈均为铜导线,变功率参数:400W变至250W、250W变至150W、150W变至100W。 l 电器绝缘等级:Class I。 l 要求采用库柏、松下、飞利浦、索恩、GE名牌光源。 l 采用高压钠灯:寿命:≥24000h。 10)灯具选型必须满足道路宽度和图纸照度设计要求。 11)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l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l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 l 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该批次品牌灯具的原厂质量保证书及国家权威认证部门出具的灯具检测报告。 5.3安装调试配合: 1)箱变、路灯控制箱、电线电缆、路灯基础、路灯安装等已委托其他单位正在实施,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灯具组装和亮灯工作的技术指导; 2)路灯基础详招标图纸,所采购的路灯必须无条件与路灯基础安装形式相配匹; 3) 本次路灯投标价为到货价,中标单位将灯具灯杆运至现场后,由路灯施工单位负责卸货接收。 4)上述等等所产生的费用请综合包含在报价范围内。 5)如安装后因路灯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l 附图目录 序号 | 附图名称 | 日期 | 备注 | | 1、 | 星宇路、纬一路路灯施工图复印件 | | | 2、 | 星宇路、纬一路路灯式样效果图 | | |
投标单位签名、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适用光源为NG400w、2 X NG400w、NG100W、NG250及NG150W的路灯样式图 适用光源为3 X NG150w及3 X NG400w的路灯样式图(注:颜色需业主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