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复州湾街道办事处委托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对普兰店(复州湾街道)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垃圾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普兰店(复州湾街道)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垃圾车采购 1.2招标编号:DLLGZB-2016-067 1.3招标内容:垃圾收集车9辆、垃圾压缩车1辆、垃圾压缩设备1台,采购预算156万元人民币。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供货地点:复州湾街道。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6年10月12日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车辆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3生产商须具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或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汽车工业局批准有效期内的)特种车辆生产企业资质或省部级以上部门颁发相关车辆改装资质; 2.4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且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 2.5代理商须具有车辆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2.6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购买招标文件 3.1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代理商提供车辆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提供车辆生产厂家的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证明及免征车辆购置税通过中国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证明、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或原国家经贸委国家汽车工业局批准有效期内的)特种车辆生产企业资质或省部级以上部门颁发相关车辆改装资质证明、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大连地区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50元特快专递费。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6年9月21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发售。 5.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3日13时30分—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 5.5开标地点: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 采购人:普兰店市人民政府复州湾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地 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236号,富贵南山右侧50米,平安保险旁。 邮 编:116200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0411-83121555 传 真:0411-83121555 监督部门: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577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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