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陆河县林业局的委托,拟对其生态公益林管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LHCGZX2016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县林业局生态公益林管护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223400.00元),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无效。 四、采购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1皮卡车11.17万222.34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来办理,还须提供法人(负责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时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公告期间供应商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用户注册,将注册审核通过网页打印下来在报名时提供并附入投标文件中。 2. 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工信部或发改委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内产品,并具备所投车辆规格的整车工信部或发改委目录,提供所投车辆规格的整车工信部或发改委公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消防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实验中学左侧)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14时20分。 九、提交询价文件及开标地点: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实验中学左侧)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6止。 十二、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汕尾市陆河县城建设东路(实验中学左侧)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660-5608811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陆河县林业局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660-5528118 发布人: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