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景谷县正兴镇电动三轮车、后装式压缩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招标已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资金为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1招标范围: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电动三轮车3 2后装式压缩垃圾车2经销商需提供授权 35吨洗扫车1经销商需提供授权 1.2.2供货周期:1个月 1.2.3交货地点:正兴镇人民政府1.2.4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1.2.5计划资金:预计投资1565000.00元。1.3.投标人资格要求1.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3.2投标人具备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经营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1.3.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产品授权书。1.3.4投标人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1.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4.招标文件的获取1.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2016年 10月08日至 2016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欣都龙城1号商务楼502室、景谷县城滨河东路金时代二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告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到场报名,复印件由法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鲜章留置备查。1.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1.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8时30分-2016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景谷县城建局(江东金时代一期后)一楼开标大厅1.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景谷县政务服务网、景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曾老师联系电话:1361949034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欣都龙城1号商务楼502联 系 人:小邓联系电话:18288962029传真:0871-65729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