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6-CG0029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16.326万元 五、采购内容:垃圾分类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A.招标货物清单 序号 名称 类别 规格 材质 数量 1 室内用分类垃圾桶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20L 模压塑料 900只 2 室外用分类垃圾桶 厨余垃圾(绿色) 120L 模压塑料 15只 其他垃圾(黑色) 120L 模压塑料 15只 可回收垃圾(蓝色) 120L 模压塑料 15只 垃圾桶(红色) 240L 模压塑料 10只 3 垃圾袋 20L其他垃圾桶用 20L 塑料 36000只 4 垃圾车 人力垃圾三轮车 4辆 人力手拉二轮车 6辆 5 室外用分类垃圾桶 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一体化 100*45*120cm 外壳采用优质防腐木材料制作,内胆为塑料。正面贴喷漆防锈铁牌标识 80只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 2016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时 - 11 时 ;下午2时 -4 时 。 2、发售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三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74-67051519 传真:0574-65250961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招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 1、 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3日16时前缴入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以基本账户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司有限公司提交。 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宁海支行; 银行帐号: 3901330019200195597。 2、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凭转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0 月 14 日 9 时(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0 月 14 日 9 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茶院乡许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海县茶院乡 联系人:王银省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74-67051519 传真:0574-65250961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三楼 邮编:3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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