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大件垃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WCX-2016-12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及数量 预算 1 大件垃圾处理系统设备(日处理量每小时不少于10吨) 1套 245万元 2 3T铲车 1辆 23万元 3 3T运输车 1辆 22万元 合计 290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风铃绿洲风荷苑12-1-102)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供应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其他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户 名: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本级 账 号:1202 0211 0990 0111 6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28日14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0月28日14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徐亚男 联系电话:0572-6024590 2、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2988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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