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内外装饰暂估价招标室内木雕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内外装饰暂估价招标室内木雕采购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景观塔内外装饰暂估价招标室内木雕采购。 2.2招标范围:景观塔室内木雕采购。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4供货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营业范围包含红木家具制造或木雕工艺品等; 3.3具备做过同类产品的工作经验,具备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并提供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江华 联系电话:186514155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 本项目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 本项目联系电话: 0431-89302155、89302188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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