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到2016年10月17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
六、其他说明
1、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投标单位并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投标单位并且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10:00时-2016年10月1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施工编号:CJ20161342 13 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10月13日10:00时-2016年10月17日23:59时),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账 号:65001620400052502518 行 号:105885000041 开户行名称: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链接,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完成后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费施工每份20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8、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