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88909067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莫子涵 联系电话:0576-88517791
二0一六年十月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 3 1.1 建设规模 灯具采购总投资约30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指货物运输、装卸、验收等人工)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供货期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不超过15日历天完成产品的供货 7 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8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供货,完成所有产品包括基础预埋件等配件调试及运行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现场设备保管、售后服务等工作。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 10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灯具的制造或销售相关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 如代理商参与投标3、 则需提供生产厂商的代理授权书。 11 4.2 投标人确定方式 资格审查 12 13.1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资格标两部分组成 1、 商务标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 报价明细表(附件二); (3). 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如代理商参与投标则须同时提供生产商及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代理授权书。 13 14.1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14 15.1 报价方式 全费用综合单价 15 16.3 投标报价要求 招标控制价315144元 上限价≤283630元 16 17.1 投标担保要求 1、担保金额:1万元。 2、担保形式:现金。 3、担保提交地址:同开标地点。 17 18.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 19.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证书复印件),其中证书原件需提供一套,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封存于相应标函内。 19 20.3 投标文件密封 及装订 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外包封条每条接缝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0 2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甲南大道东延9号管委会大楼4楼西会议室 21 2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2016年 10月18 日14 :30 22 21.2 投标文件递交 要求 1、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金; 2、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可以不委派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23 24.3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检查并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本工程直接开商务标。 24 32.1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25 34.2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3万元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招标3.范围 3.1 本招标3.2 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资金来源 4.1 本招标4.2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3 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4.4 项下的合格支付。 5.投标6.资格 6.1 投标6.2 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6.3 本工程不6.4 允许联合体投标6.5 。 7.投标8.费用 8.1 投标8.2 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8.3 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8.4 招标8.5 文件工本费为300元。 9.现场条件 9.1 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条件。 10.踏勘现场 10.1 投标10.2 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10.3 以获取编制投标10.4 文件和签署合同10.5 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10.6 人自己承担。 10.7 招标10.8 人向投标10.9 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10.10 是招标10.11 人现有的能使投标10.12 人利用的资料。招标10.13 人对投标10.14 人由此而10.15 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10.16 负责。 10.17 除招标10.18 人向投标10.19 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10.20 投标10.21 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10.22 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 第2节 招标第3节 文件 11.招标12.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12.2 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3 除上款内容外,12.4 招标12.5 人在提交投标12.6 文件截止时间前,12.7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12.8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12.9 均为招标12.10 文件的组成部分,12.11 对招标12.12 人和投标12.13 人起约束作用。 12.14 投标12.15 人获取招标12.16 文件后,12.17 应仔细检查招标12.18 文件的所有内容,12.19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12.20 文件三日内向招标12.21 人提出,12.22 否则,12.23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12.24 人自己承担。投标12.25 人同12.26 时应认真审阅招标12.27 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2.28 若投标12.29 人的投标12.30 文件没有按招标12.31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12.32 或投标12.33 文件没有对招标12.34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2.35 其风险由投标12.36 人自行承担,12.37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12.38 该投标12.39 有可能被拒绝。 13.招标14.文件的澄清 14.1 投标14.2 人在收到招标14.3 文件后,14.4 若有问题需要澄清,14.5 应于收到招标14.6 文件后三日内,14.7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14.8 人提出,14.9 招标14.10 人的书面答复14.11 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14.12 文件的投标14.13 人。招标14.14 人及招标14.15 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14.16 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14.17 只能供投标14.18 人参考,14.19 对招标14.20 人无任何约束力。 15.招标16.文件的修改 16.1 在投标16.2 截止日期前,16.3 招标16.4 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16.5 文件。 16.6 招标16.7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16.8 文件、招标16.9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16.10 一内容的表述上不16.11 一致时,16.12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6.13 招标16.14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16.15 文件的投标16.16 人,16.17 这些内容作为招标16.18 文件的组成部分,16.19 对投标16.20 人起约束作用。投标16.21 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16.22 须当即给予回执。 第4节 投标第5节 文件的编制 17.投标18.文件的组成 18.1 本招标18.2 工程项目的投标18.3 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9.投标20.文件的格式 20.1 本招标20.2 工程项目的投标20.3 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 21.投标22.报价组成 13.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3.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工伤保险费、系统及设备调试费、专用检测设备、专用维修工具、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 13.3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含措施费、规费、税金及风险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以人民币元计。 23.投标24.报价要求 14.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和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 14.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每单项单价和合价均需填写,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含或分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14.3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5.投标26.担保 26.1 投标26.2 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以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26.3 文件的同26.4 时,26.5 提交投标26.6 担保。 26.7 担保形式:现金。 26.8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26.9 担保的,26.10 招标26.11 人将视为不26.12 响应投标而26.13 予以拒绝。 26.14 投标26.15 人在中标26.16 候选人确定后退还。 26.17 如投标26.18 人有下列情况,26.19 投标26.20 担保将被没收: (1) 投标(2) 人在投标(3) 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4) 文件; (5) 中标(6) 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7) 协议; (8) 投标(9) 人在投标(10) 期间内有串标(11) 、哄抬标(12) 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27.投标28.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8.1 投标28.2 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28.3 文件。 28.4 招标28.5 文件附件中要求由投标28.6 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28.7 投标28.8 人均按要求签章。 28.9 当正本与副本不28.10 一致时,28.11 以正本为准。 第6节 投标第7节 文件的递交 29.投标30.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31.志 31.1 投标31.2 人应将投标31.3 文件按规定密封,31.4 并注明项目名31.5 称和投标31.6 人名31.7 称。 31.8 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2.投标33.文件的递交 33.1 投标33.2 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33.3 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33.4 文件。投标33.5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33.6 文件,33.7 将被拒收。 33.8 递交投标33.9 文件时,33.10 需满足以下要求,33.11 否则该投标33.12 文件予以拒收: (1) 投标(2) 担保:现金。 (3) 投标(4) 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原件)必须参加开标(5) 会议,(6) 经招标(7) 人确认身份后(招标(8) 人对其身份不(9) 明的,(10) 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11) 报到,(12) 以证明其出席开标(13) 会议。 34.投标35.截止期 35.1 投标35.2 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35.3 招标35.4 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35.5 酌情延长提交投标35.6 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35.7 投标35.8 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35.9 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35.10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35.11 截止时间为准。 35.12 到投标35.13 截止时间止,35.14 招标35.15 人收到的投标35.16 文件少于3个的,35.17 招标35.18 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5.19 。 36.投标37.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7.1 投标37.2 人在提交投标37.3 文件以后,37.4 在规定的投标37.5 截止时间之前,37.6 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37.7 文件,37.8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37.9 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37.10 文件的组成部分。 37.11 投标37.12 人对投标37.13 文件的补充、修改,37.14 应按本节有关投标37.15 文件规定密封、标37.16 记和提交,37.17 并在投标37.18 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37.19 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37.20 在投标37.21 截止时间之后,37.22 投标37.23 人不37.24 得补充、修改投标37.25 文件。 37.26 在投标37.27 截止时间至投标37.28 有效期满之前,37.29 投标37.30 人不37.31 得撤回其投标37.32 文件,37.33 否则其投标37.34 担保将被没收。 第8节 开 标第9节 38.开标39. 39.1 招标39.2 人将于投标39.3 截止期的同39.4 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39.5 会议; 39.6 开标39.7 会议由招标39.8 人组织并主持。 40.投标41.文件公布 41.1 由投标41.2 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41.3 文件的密封情况,41.4 未按本招标41.5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41.6 文件则退还投标41.7 人,41.8 经确认无误后,41.9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41.10 宣读投标41.11 承诺的主要内容。 41.12 招标41.13 人将对开标41.14 过程进行记录,41.15 以存档备41.16 查。 第10节 评 标第11节 42.评标43.会议 43.1 评标43.2 委员会由招标43.3 人依法组建,43.4 负责评标43.5 活动。 43.6 开标43.7 结束后,43.8 开始评标,43.9 评标43.10 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44.评标45.过程的保密 45.1 开标45.2 后,45.3 直至授予中标45.4 人合同45.5 为止,45.6 凡属于对投标45.7 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45.8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45.9 与评标45.10 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45.11 在投标45.12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45.13 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45.14 的过程中,45.15 投标45.16 人向招标45.17 人和评标45.18 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45.19 都将会导致其投标45.20 被拒绝。 45.21 中标45.22 人确定后,45.23 招标45.24 人不45.25 对未中标45.26 人就评标45.27 过程以及未能中标45.28 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45.29 人不45.30 得向评标45.31 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45.32 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46.投标47.文件符合性鉴定 47.1 评标47.2 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47.3 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47.4 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47.5 是指47.6 投标47.7 文件应与招标47.8 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47.9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47.10 函是否按招标47.11 文件要求编制,47.12 总报价、质量、工期、付款方式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47.13 文件要求等。投标47.14 文件是否响应招标47.15 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47.16 委员会界定。 47.17 如果投标47.18 文件实质上不47.19 响应招标47.20 文件各项要求,47.21 评标47.22 委员会将予以拒绝,47.23 并且不47.24 允许投标47.25 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47.26 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47.27 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47.28 。 48.投标49.文件的澄清 49.1 评标49.2 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49.3 人对其投标49.4 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49.5 投标49.6 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49.7 文件要求,49.8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49.9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49.10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49.11 完整不49.12 会对其他投标49.13 人造成不49.14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49.15 影响投标49.16 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49.17 得超出投标49.18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49.19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49.20 凡属于评标49.21 委员会在评标49.22 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49.23 在此列。 49.24 评审过程中,49.25 评标49.26 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49.27 人要求投标49.28 人就投标49.29 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49.30 投标49.31 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50.投标51.文件的评审 27.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3)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4)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7.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 (6)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2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免费质保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资格标评审未通过的; (3)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经过讨论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经商务标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或商务标的修正中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 (2)技术规格参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27.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52.商务标53.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除投标函外)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如发现投标人的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表格的内容调整。 (2)除投标函外,如果结转前与结转后的数据不一致,以结转前的数据为准,调整结转后的数据。 (3)投标函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4)校核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和附件二投标设备报价清单表中的报价合计,如不一致时,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按合理原则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54.评标55.办法 29.1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12节 授予合同第13节 56.中标57.通知书 57.1 招标57.2 人根据评标57.3 结果,57.4 确定第一中标57.5 候选人为中标57.6 人,57.7 中标57.8 人确定后,57.9 招标57.10 人应当向中标57.11 人发出中标57.12 通知书。 57.13 中标57.14 候选人确定后,57.15 如发现第一中标57.16 候选人资格无效,57.17 由第二中标57.18 候选人替补;如第二中标57.19 候选人也无效,57.20 则本次招标57.21 失败;如涉及到其他投标57.22 人资格无效,57.23 则中标57.24 结果不57.25 作调整。 57.26 《中标57.27 通知书》对招标57.28 人和中标57.29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57.30 通知书》发出后,57.31 招标57.32 人改变中标57.33 结果或者中标57.34 人放弃中标57.35 的,57.36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8.合同59.签订 59.1 自《中标59.2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59.3 招标59.4 人应当与中标59.5 人按照本招标59.6 文件和中标59.7 人的投标59.8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59.9 。招标59.10 人与中标59.11 人不59.12 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59.13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同59.14 时,59.15 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领域推行廉政合同59.16 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59.17 双方签订《廉政合同59.18 》。 60.履约担保 60.1 中标60.2 人应自收到《中标60.3 通知书》10日内,按本招标60.4 文件规定向招标60.5 人提交履约担保(现金)。如中标60.6 人不60.7 及时提交履约担保或不60.8 按时与招标60.9 人签订合同,60.10 招标60.11 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60.12 并没收其投标60.13 担保。 第二章 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1.2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单位):详见清单明细表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2.2卖方投标承诺设备的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工程量按实计量。 2.3买方有权增加或减少采购的货物数量,卖方应无条件按投标承诺综合单价供货,不得拒绝。 2.4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和质保金 8.1 质保期 2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2 质保金:结算价的5%。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 15 天 9.2 交货方式: 9.3 交货地点: 十、货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天内,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10.2全部货物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结算后支付合同价的95%余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以及其他配件需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并同时提供产品的简介和样册。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2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百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台州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第一阶段为资格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在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次低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第四章 技术规格书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的灯具等,采购数量为492套,相应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投 标 函 台州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 一、根据你方的 (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 1、愿以总报价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承包上述工程的产品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措施项目费、产品保护、备品备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商检费用、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质量保修、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交货周期: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不超过 日历天完成产品的供货。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 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共5页,第1页 序号 灯具名称 项目特征 示意图纸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1 庭院灯 配光源LED/1x36W 显色性:Ra≥65,色温:3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54/H=3.0m 灯杆采用热镀锌钢壁厚3mm,压铸铝灯头,灯杆表面黑色树脂喷涂 套 63 2 矮灯柱景观灯 配光源LED/1*36W 显色性:Ra≥65,色温:3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54 压铸铝材质表面扫铜工艺,白色仿云石透光;参考尺寸:灯具总直径Φ333*总高H776*底盘宽W500mm 套 32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共5页,第2页 序号 灯具名称 项目特征 示意图纸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3 草坪灯 配光源LED/1x7W 显色性:Ra≥65,色温:3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54 压铸铝灯体、黑色聚酯漆表面喷涂,耐腐蚀抗氧化 套 129 4 水下射灯 配光源LED灯/1x3W 电压:DC12V/防护等级:≥IP68 304不锈钢罩,高效透光钢化玻璃 套 28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共5页,第3页 序号 灯具名称 项目特征 示意图纸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5 上投射树灯 配光源LED/1x24W 显色性:Ra≥65,色温:3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65 压铸铝灯体黑色聚酯漆喷涂、高效透光钢化玻璃 套 35 6 嵌入式壁灯 配光源LED/1x5W 显色性:Ra≥65,色温:4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54 304不锈钢PMMA高效透光灯罩 套 29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共5页,第4页 序号 灯具名称 项目特征 示意图纸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7 泛光灯 配光源LED/1x70W 显色性:Ra≥65,色温:3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65 压铸铝灯体表面扫铜工艺 套 18 8 围墙壁灯 配光源LED/1x13W 显色性:Ra≥65,色温:4000/电压:AC220V/防护等级:≥IP54 不锈钢灯体,表面扫铜工艺, 套 158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东部新区鲍浦大道以南、聚海大道以西地块项目(邻里中心)一期—室外灯具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共5页,第5页 序号 灯具名称 项目特征 示意图纸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9 LED电源 DC12V/100W 防护等级:≥IP65 个 2 小计(一)=1+2+……+30+31= (结转至附表一投 标 函)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设备报价清单表中空白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每单项均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其它配件属于招标内容范围内而未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内的,视为己包含或分配到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之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工伤保险费、系统及设备调试费、专用检测设备、专用维修工具、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考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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