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就2016-2017年度舟山市新城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2017年度舟山市新城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编号HJZZB-2016-09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预算采购金额 200万元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 10 月 17 日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1、招标范围:提供二维码智能分类设备的供货、安装至可交付各智能分类小区使用的相关服务,实行垃圾分类项目整体运营(包含基建、硬件设备投入、小区垃圾包巡检等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内容:2016-2017年度舟山市新城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及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人 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2016年 10 月 17 日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期2016年 10 月 21 日 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09:00-11:30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14:00-16:30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节假日不受理。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和被介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料。 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 11 月 7 日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 14 时 30分 投标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3楼 开标日期2016年 11 月 7 日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 14 时 30分 开标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3楼 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应于 11 月 4 日17:00 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等形式交至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农行舟山檀树支行,银行账号:19—425301040001884。 并在开标时出具保证金交付凭据。 代理机构名称及地点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258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80-2038779 业务监管及 投诉受理单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80-2282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