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8329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旺招字】PEJGCG2016-002: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谷镇垃圾处理工程电动三轮车、8吨后装式压缩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原公告: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令)》、财库[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景谷县景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 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谷镇垃圾处理工程电动三轮车、8吨后装式压缩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谷镇垃圾处理工程电动三轮车、8吨后装式压缩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项目编号:【旺招字】PEJGCG2016-002;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项目预算:¥15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的预算价);2.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2.8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9采购内容:详见附后采购清单;2.10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出具所投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产品授权书。3.4所投产品须附有产品检验或实验报告。3.5投标人近两年无重大亏损(应附财务状况表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6投标人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龙生路62号5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3)、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产品授权书原件(产品制造商投标除外);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5)、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除外);7)、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8)、上述(1)至(7)项的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景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景谷县城杧东路1号,森林大道公租房旁)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招 标人:景谷县景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86-08792016年10月17日 《后附本项目采购清单》 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景谷镇垃圾处理工程电动三轮车、8吨后装式压缩垃圾车、洗扫车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 |
报名期限: | 2016/10/17至 201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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