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阜新市园林处(小型货车)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新市园林处的委托,对小型货车(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6-147)进行了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 1小型货车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3台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22.5万元,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审。 报审地点:阜新市财政局采购办(402房间) 联系电话:0418-2823638 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5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 3、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五、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 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六、询价保证金 1、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名: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账 号:12011000009244;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2、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3、递交询价保证金时间:2016年10月24日15:00止(北京时间) 4、退还询价保证金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410室(0418-3378835) 5、退还谈判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6、开标前请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室(财务室)换取收据,并在开标前向工作人员出示,否则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 七、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7日内;合同约定地点。 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由阜新市园林处支付合同总价90%,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园林处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 系 人:王成玉 联系电话:0418-3382366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项目联系人:艾明 联系电话/传真: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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