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委托,就小型高压清洗车(第三次)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 询价项目编号:CAZFCGXJ2016-12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 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小型高压清洗车(第三次)项目113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保证金:1300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6-10-31至2016-10-31(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业务二科 3.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按要求递交 4.询价文件售价(元): 0(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10-31 09:3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 八.报价时间:2016-10-31 09:30 报价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 13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19075201040025441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询价文件要求为准 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程倩 联系电话:0571-64813988 传真:0571-64813988 地址:千岛湖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传真:0571-64818305 地址: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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