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采购中心受葫芦岛市龙港区环卫园林大队委托,对葫芦岛市龙港区压缩垃圾车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HLDLG2016004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名称 数量 详细配置 01 压缩垃圾车 1 东风国Ⅴ底盘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邀请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 5.合格供应商还须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到龙港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 即2016 年 10 月 25日起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到龙港区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到葫芦岛市龙港区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详见《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财政局,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保证金缴纳时间: 2016 年 11月 2 日9时30分 前(北京时间),保证金金额0.5万元。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龙港区环卫园林大队 联系人:杨明 联系电话:0429-2100198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龙港区采购中心 地 址:龙港区锦葫路稻池道口 联系人:高德计、张明星 联系电话:2199015、219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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