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汾河景区灯具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所需汾河景区灯具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灯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编号:2016-13-4-J
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
序号 |
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套) |
采购预算(元) |
1 |
草坪灯 |
5WLED直径170H600mm |
241 |
81940.00 |
2 |
景观灯 |
4*8WLED3365*235*H3200mm |
4 |
14276.00 |
3 |
草坪灯 |
9WLED直径300mmH1500mm |
255 |
115005.00 |
4 |
庭院灯灯头 |
20WLED直径440mmH620mm |
480 |
488640.00 |
4、交货(完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完工。
5、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08:00 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 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谈判。
11、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邮编:030002
联系人:樊宁、边国梁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董卫平联系电话:0351-3530509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滨河东路胜利桥北500米汾河景区内邮编:030009
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15135163000
13、信息发布:本次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