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园林绿化处的委托,就开封市园林绿化处枝桠粉碎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谈判事宜通知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处枝桠粉碎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谈(2016)133号 3、总投资额:38万元 4、交货地点: 开封市内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 采购枝桠粉碎机一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绿化相关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4)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对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3、提供2013年以来的类似项目的成交合同1份; 4、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行贿查询资料一套(查询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8)财务审计报告、业绩合同、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含公积金)、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 5号窗口 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点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园林绿化处 联系人: 曹先生 电 话:13849161807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03871862 地 址:开封市集英街碧水蓝城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