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路灯管理处党校路LED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XWCX-2016-15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及数量 预算 1 LED路灯 72套 149976元 合计 149976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制造商或销售商,销售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及传真。 3、地点: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风铃绿洲风荷苑12-1-102)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其他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户 名: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本级 账 号:1202 0211 0990 0111 60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年11月30日14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1月30日14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县路灯管理处 联系人:莫科长 联系电话:0572-6229512 2、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2-6032988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路灯管理处 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长兴县路灯管理处党校路LED路灯采购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