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主城区路灯灯杆景观装饰项目设计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基本条件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谈判方案备案号为 自井发改备字〔2016〕37号。本项目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谈判人(项目业主):自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项目名称:自流井区主城区路灯灯杆景观装饰项目
实施地点:自流井区主城区
计划实施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5日
项目内容(规模):主城区路灯灯杆景观装饰
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21.1516万元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6年11月07日 网上发出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1月09日17时 截止。
2、竞争性谈判报名时,申请人若为法定代表应携带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连续3个月在该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该申请人单位连续3个月参保的证明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本次报名不予受理。
3、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 自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竞争性谈判资料收取成本费150元/套。
4、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当天、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为 2.1 万元(不超过总投资10%),缴纳形式为现金缴纳。中选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五、中选人确定
1、报名截止日止,若竞争性谈判申请报名人数或竞争性谈判现场提交资料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本次谈判。
2、本项目采用评分法确定承包人,评审委员会根据报价、响应人能力、服务及响应文件规范性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3、业主单位定于 2016年11月10日10时0分 在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在 自贡市同兴路自流井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 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之前业主单位应到区发改局招投标办公室抽取谈判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谈 判 人:自贡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自由路116号综合楼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2109194
传 真:
2016年11月7日(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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