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灵隐街道办事处委托,就灵隐街道垃圾分类环保垃圾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Y-2016-YL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灵隐街道垃圾分类环保垃圾袋采购 1.0批80.66垃圾分类环保垃圾袋一批单价限价为0.148元/只(发生的费用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企业,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生产和供应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会议室八.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杭州莫干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610990001428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合格供应商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灵隐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刁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金涛 联系电话:15967125476 传真:88834958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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