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79081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439询价:七台河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灯具采购项目 |
工程简介: |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采购人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七台河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三、采购项目及预算:路灯灯具 采购预算金额:71,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编号:201610493 五、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预算、供应商报价表及售后服务承诺请查阅下列网址:(将下列网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后查看: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七、资格审查方式:预成交供应商须在报价当日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不能按时提交按放弃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非本地供应商可提供以下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 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生产或销售路灯灯具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八、履约质保金及期限:合同金额的5%。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不接收现金或个人账户交款 户名: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0910001629264018092 开户行:工行七台河财政支行 九、质保要求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规定 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若产品发生问题,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协调,并对提供的产品做系列的检查,查明原因,解决问题,确属产品的缺陷,对产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保修)运费和安装费由供应商负责。 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产品质保期为一年。 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十、报价时间:2016年11月11日8:30-10:00时。超时不予受理。 传真:0464-8688271 十一、评标程序及成交办法: 1、采取:“封闭式”报价,即:询价室自动接收传真。截止报价时间,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一起进入询价室,按询价采购操作程序整理供应商报价文件,由询价小组评议定标。成交办法:按合计报价进行比较,满足采购项目技术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价格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或成交供应商,在质量服务相等最低价格成交;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报价时间在先的为预成交或成交供应商。 2、如果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废标处理。 3、对预成交供应商资格在报价当日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预成交公告公示三天,无疑议进行成交公告,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处理。 十二、验收、付款: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时由采购单位自行检查验收,采购办、采购中心视情况抽验。经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货款。 十三、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64-8262937 林先生 监督电话:0464-8688133刘女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64-8688257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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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9至 2016/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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