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受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平原县城区金河源路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名称:平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965345039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34-6035286、18505346964
邮箱:sdhbzbdz@163.com
三、项目名称:平原县城区金河源路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BZBJZ-2016278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平原县城区金河源路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共分一个包。
包段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价(元)
1
平原县城区金河源路路灯采购与安装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4211.93元
五、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须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须提供);(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4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部门: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34-4212123
山东浩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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