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16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石景山区垃圾综合处理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区垃圾综合处理厂石景山区衙门口生活垃圾转运站液压系统设备更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垃圾综合处理厂石景山区衙门口生活垃圾转运站液压系统设备更新工程 项目编号:TC16037K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艳君、任新地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景山区垃圾综合处理厂 地址:北京市京原路甲8号 联系方式:赵彦 010-68681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艳君、任新地 010-62108114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的名称:石景山区衙门口生活垃圾转运站液压系统设备更新工程 数量:1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 系统组成要求:包含2组压缩装置液压系统,1组推料装置液压系统。每套系统都包含动力系统,控制系统,动力执行机构,动力输送系统等。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01月01日至今)无行贿行为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6日 09:30 至 2016年11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6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 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 9:3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