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西湖区环卫设施垃圾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6-16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西湖区环卫设施垃圾桶采购1.0项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专业的制造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时需要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实物样品并注明生产厂家。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14:00。 七.投标地点:地址竞舟路81号八.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14:00。 九.开标地点:地址竞舟路8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石桥支行 银行账号:1901580104002512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瑞峰 联系电话:15868865492 传真:0571-85173262 地点: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