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所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环卫所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单位委托,对环卫所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卫所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6-080G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标的投标,招标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投标人 可以 同时中标两个标的。各个标段最高限价分别如下: 一标段:摆臂式垃圾车1辆 最高限价16万元; 二标段:5吨后装式生活垃圾垃圾车2辆 最高限价80万元;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人民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本采购项目生产或者销售(须持有生产厂家授权书)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201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类似的二项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 4、投标垃圾车须经3C认证并具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汽车产品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免征图册》及国家环保部的环保公告;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各地检察机关或网上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明和带齐要求的所有加盖公章的资质材料(上述第四条2~6款资料)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11月2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如因提供资料不齐全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6000 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6年12月9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13775452871 采购项目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罡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楼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环卫所生活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7:00前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 1、投标人在 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00点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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