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5910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杨桥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函 |
工程简介: |
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杨桥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函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太阳能路灯,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包别 2、本项目控制价:15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3、货物清单中提供的技术配置、规格型号、参考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招标技术参数中如有限制性、唯一性、错误性等要求条件,请在开标前及时向采购中心书面提出)
4、中标人必须提供有保修卡的正宗原装产品和配件,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6、投标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人工、税收等完成本项目一切费用。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3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杨电话:0558-2317510
插花镇:高伟电话:1395589843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H 2016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报价表
序号
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可另附页)
五、投标单位资质证件及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
地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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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23至 2016/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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