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凤庆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凤庆县财政局委托,现就凤庆县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LCSFQXCG2016(竞)033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项目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80套太阳能路灯(含基座、蓄电池及灯杆等) (四)资金来源:凤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五)采购预算价:4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贰级资质;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三)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质保三年); (四)在我县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不能高于同品牌货物本地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五)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六)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七)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 2016年 11 月 28日至2016年 11 月 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地点: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应出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城市及道路照明贰级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检察院机关出具开标当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资信等级证书AAA级;2015年的公司审计报告原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下午15:00)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注意事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五)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六)已交谈判保证金的凭据; (七)须携带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八)供应商所属行政区域内的检察院机关出具开标当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九)出具资信等级证书AAA级原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 购 人:凤庆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3-426281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三号桥头拨云中心主楼1102房 联 系 人:肖工、赵工 电 话:13888670070 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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