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就浙江省东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垃圾袋及分类收集亭内指导牌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6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设备名称数量预算价(万元)备注 1100升垃圾桶300只3.6具体参数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40升垃圾桶900只19.8 250升分类垃圾桶1万只100 3240升分类垃圾桶2200只77 450升环保垃圾袋20万只12 5分类收集亭内指导牌2000块16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2、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时须带规定的样品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二楼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14:00。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八.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14:00。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肆仟元整,标二贰万元整,标三壹万伍仟元整,标四贰仟元整,标五叁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2.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3.代理商应携带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2.4.产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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