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桃花涧路灯工程采购项目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数量及要求 备注 桃花涧路灯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本报价表同时下载)及要求(详见附件)。 报价人必须按照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填报价格,否则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人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人资质: 1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3报价人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3)并且:原合同(4)工期已满且变更备(5)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6)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7)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实行监理的,(8)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9)向原合同(10)备(11)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12)案事宜。 (1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14)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15)的工程属于同(16)一工程项目、同(17)一项目批文、同(18)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四方已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 注:报价时必须提供资质和成功案例合同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未提供的作无效报价表处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报价人还必须是在我中心已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天到我中心交易受理部科进行登记、审核。 登记、审核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大厅,联系电话:0517-80996088。 2、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时间:2016年 12月 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5、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原装合格且是正规合法渠道的产品。 7、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壹万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参加报价时必须携带现金或转帐支票及银行开具的当日余额确认函。) 8、上述货物所有价格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9、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10、附上述货物市场价 元。(由报价人填写) 11、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 20 日内完工。 12、本次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日,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市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4、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对于所报产品是在上述第14条范围内,以扣除后价格的进行评审)的原则来确定。 15、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16、本次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5.7447万元。(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7、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305232233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17-83638023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16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 总 报 价 采 购 人: 工程名称: 总报价(小写): (大写): 报价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2.1报价总说明(格式由报价人自定、加盖公章) 2.2 单位工程项目报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 措施项目 2.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3 其他项目 3.1 暂列金额 3.2 专业工程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费 4 规费 5 税金 报价合计=1+2+3+4+5 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计 2.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定额 编号 定额名称 定额单位 数量 单 价 合 价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和利润 人工单价 小计 元/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材料费明细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暂估 单价 (元) 暂估 合价 (元) 其它材料费 材料费小计 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供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 栏。 2.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 2 夜间施工费 3 二次搬运费 4 冬雨季施工 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6 施工排水 7 施工降水 8 地下、地上设施、建筑物的 临时保护措施 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0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11 12 合计 2.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2.7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金额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合计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结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2.8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一 人工 1 2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2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2 施工机械小计 合计 2.9规费、税金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 1 规费 1.1 工程排污费 1.2 安全生产监督费 1.3 社会保障费 1.4 住房公积金 2 税金 附件2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等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已到位)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6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5、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翻印、外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自行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监督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监督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建造师(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016年 月 日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016年 月 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方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方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另行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5、质量等级与质量奖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签证和变更按实结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数量未超过±2%的,按招标工程量结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发生漏项或工程数量超过±2%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 ①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相同的,按工程量清单相同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②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按工程量清单类似项目的相应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③发生工程量增减的项目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项目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则根据定额(2003)372号,373号文[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相应计价标准并按投标书取费标准调整合同总价。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核完毕付至审核价的95%。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量完工一半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八、工程变更: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结束七天内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 调解; (2)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淮安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法律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 (1)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工伤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4 47、补充条款 附件2 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所有施工项目按规定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质保期:以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准;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6、道路、水泥地坪等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按国家规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内派人进行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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