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9639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内蒙古 | |||||||||||||||||||||||||||||||||||||||||||||||||||||||||||||||||||||
工程名称: |
托克托县交通局格图营大桥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托克托县交通局格图营大桥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格图营大桥路灯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托财购准字(2016)58号
采购文件编号:YFZC-201612-04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安装施工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01日至2016年12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若是代理商需提供此授权)、托克托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8号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38号内蒙古计算机应用研究院5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报名期限: | 2016/12/1至 2016/12/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