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0026 | ||||||||||||||||||||
招标类型: | 资材招标 | ||||||||||||||||||||
地 区: | 广西 | ||||||||||||||||||||
工程名称: |
鑫磐公司 垃圾分类箱采购(XPCW-2016-25)询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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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受苍梧县六堡镇人民政府委托,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一批垃圾分类箱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垃圾分类箱采购(XPCW-2016-25)
采购预算:30000.00元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1、采购清单: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各报价人须就《货物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包括:①报价表(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期、联系方式等内容);②售后服务承诺书;③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④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地税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均为复印件)、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文件①~③均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第④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同时报价文件必须胶装封边,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即封面标注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符合装订、签字、盖章、递交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6年12月8日上午9时整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逾期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以本项目询价邀请函及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报价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报价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3.如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中“货物需求表”的参数配置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九、采购人:
采购人:苍梧县六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苍梧县六堡镇
联系人:黎世斌 电话:13324840811
十、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一路96号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4-2685350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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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5至 2016/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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